一、《通知》制定的目的
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制定机关应当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实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与即时清理的制度,梳理涉及民营经济的各类规范性文件,解决“政策打架”“条款过时”等问题,避免因政策不统一导致民营企业在经营决策中无所适从,确保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形成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合力,提升政策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二、《通知》制定的依据
1、《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2、《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3、《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欧洲杯下注平台_NBA赌注app-【下载官网】: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函》
三、清理范围及内容
在2025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蓝政发〔2025〕1号)以及日常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的基础上,对以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的尚在有效期内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
四、清理结果
经清理,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尚在有效期内,但是其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位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或不适应现实需要,无继续实施的必要的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有效期未满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